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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和居住证办理台湾自由行通行证G签注资格条件/材料

作者:台湾个人游小V 时间:2021-03-11

异地户籍在广州工作并且最近12个月有持续缴纳社保,也刚办理了广州居住证,是可以在当地办理台湾自由行类型的通行证及G签注,为节省时间,先上广州

异地户籍在广州工作并且最近12个月有持续缴纳社保,也刚办理了广州居住证,是可以在当地办理台湾自由行类型的通行证及G签注,为节省时间,先上广州公安局出入境网站提出申请,网址如下:
http://www.gzjd.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jd/index.html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办理台湾通行证和自由行G签注(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包括:
第1类人员:截至申请日的上一个月,已在本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养老保险并持有效广州居住证的就业人员。
第2类人员:在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
第3类人员: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第4类人员:第1、2类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第5类人员:60周岁(含)以上老人。
第6类人员:在本市连续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申请办理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赴台同类签注。


办理台湾通行证所需要准备的资料:
1 . 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上述照片1张。 (原件)

2 . 广州户籍人员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3 . 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干部;非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及部分重点部门(如涉密、财务等岗位)在职人员;各级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该企业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各级部门认为应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 (原件)

4 . 提交台湾当局签发的入台许可证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赴台湾旅游的,免交此项)。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5 . 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 (原件)

6 .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㈠申请赴台旅游团的领队需出具本公司公函以及赴台旅游领队证。
㈡应邀赴台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省台办“赴台批件”原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㈢因情况紧急,因私或应邀赴台提供不了入台许可证明或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但需经省台办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㈣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原件,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7 . 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及原证件;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遗失情况说明书。 (原件)8 . 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2)非本市户籍的就业人员提交有效的广州居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非本市户籍的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以及学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4)其余所需材料参照本市户籍居民的标准执行。 

Q:请问是不是广东只有广州户口,才可以申请台湾自由行?
我在网上看了很多台湾自由行开放城市的朋友的心得,我不是广州户口,是珠三角地区的,请问是不是只有广州户口才可以去申请台湾自由行,通过旅行社能不能办理台湾自由行呢?如果我签了去香港的通行证,再由香港第三方去台湾,是不是也要遵循去台湾的所有手续?实在是不想跟团去台湾
 
A:你在广州最近1年缴纳了社保就可以办理台湾自由行了。
 
 
Q:  非广州 交社保12个月 能在广州办理台湾通行证吗? 着急求助
我是非广州户口, 从14年9月份开始交的社保,到15年8月底已交满12月的社保, 我已经办理了居住证. 我9月份可以在广州办理护照和通行证吗?   我现在在网上还是预约不了.
给出入境和社保局打电话都说没有问题, 都要等等等...  
有哪位亲遇到过我这种情况啊?
 
A:你到2015年9月份到了12个月就可以在广州办理台湾自由行通行证了。
 
Q: 广州工作,有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有居住证,可以办台湾通行证吗,个人游的?主要是户籍所在地不是试点城市之一。
A:没问题,可以办理,就是办理时间要1个月,有点慢。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2345;96897(请使用固话拨打);监督投诉电话:83115725
 
受理时间 解放南路受理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六上午9:00-11:30(只受理急事急办)。分局出入境部门的受理时间详见受理地点栏。
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每证收费50元,一次签注20元。
收费依据:《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编号:粤费FX0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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